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,以及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后销售的农产品,仍属于注释中所列的农产品,不属于免税,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,农产品是指各种植物和动物通过种植、养殖工业、林业、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的初级产品,免税农产品范围:范围一: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,免税农产品是指免征增值税的农产品,淡水水产品VAT免税政策适用于销售,但必须是养殖自产水产品。
1、 免税农产品包括哪些?免税农产品是指免征增值税的农产品。农产品是指各种植物和动物通过种植、养殖工业、林业、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的初级产品。免税农产品范围:范围一: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。范围:“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”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和收获、动物饲料和捕捞的单位和个人的备注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;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,以及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后销售的农产品,仍属于税法注释,不属于免税的范围,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。范围:农民专业合作社批发零售给成员的种子、苗木、化肥、农药、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。
2、淡水类 水产品销售适用增值税 免税政策吗淡水水产品 VAT 免税政策适用于销售,但必须是养殖自产水产品。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〉的通知》(财税字52号):1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六条第(一)项-1第(一)项所称“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”,是指直接从事种植和收获植物、饲养和捕捞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的备注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。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,以及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后销售的农产品,仍属于注释中所列的农产品,不属于免税,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。
3、从事海水 养殖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吗?查询热线ZIXUNREXIAN你好,我和朋友想承包一片沙滩,成立一家公司,专营海鱼贝类养殖。请问如果设立这样一个从事海水的企业养殖,是否会免征企业所得税?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,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,至于从事海水养殖是否会免征企业所得税,还要看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: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七条第项规定的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所得,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,即:...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:2.海水养殖,内陆养殖。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的企业,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,”可以看出,你公司在养殖承包滩涂从事海水鱼类贝类,符合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条件。应该指出的是,这项税收将减半,而不是完全免除。